关于高值医用耗材相关信息调整的公示
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、医疗机构:
现将近期我局收到高值医用耗材企业申请的调整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8月9日至8月11日。详情如下:
1.耗材相关信息变更(附件1)耗材相关信息变更(附件1).rar
2.耗材相关信息变更(附件2)耗材相关信息变更(附件2).rar
公示期内,企业如有申诉质疑,请将法人代表授权书、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ljybzc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0451-55626480
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
2021年8月9日